2025年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招聘信息时间:2025-02-16 18:02:14阅读:9

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工作暂行办法》(京人社事业字〔2023〕179号)和《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院事业发展需要及人员编制情况,2025年我院拟公开招聘43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025年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单位简介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成立于1958年,是一所学科齐全、设备先进、学术水平高、创新能力强,为北京乃至全国现代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和引领的综合性科研机构,是北京市政府直属公益一类科研事业单位。全院建有2个全国重点实验室、7个国家级工程中心(实验室)、4个国家级种质资源保存机构,13个农业部重点实验室、4个农业部检测中心,5个国家林业草原工程中心、19个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2个市级工程实验室、1个具有国际种子质量检测资质认证实验室(ISTA)。先后与美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等30余国开展科技项目合作,建有国家级国际合作基地2个,国际联合实验室9个。

全院设有15个专业研究所(中心),拥有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600余人,获得博士学位600余人,业务领域涵盖农林牧渔各方面。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综合实力名列前茅,特别是在种业创新、农产品绿色生产技术、农业信息化与智能农机装备等领域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绩,科技赋能首都乡村振兴成效显著。“植物学与动物学”、“农业科学”及“环境与生态学”三门学科进入ESI 世界前1%,其中,“植物与动物学”在全球1889个一流科研机构中位列第251位。

“十三五”以来,获得省部以上各类政府科技奖励165项,其中,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7项、省部级一等奖37项。获得各类知识产权成果3700余项,其中,审定、鉴定、认定品种465个;新兽药证书5个(一类证书2个);获得植物新品种权授权237项;制定标准176项;专利授权1888项;SCI论文1425篇。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202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或2025年出站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具有北京市常住居民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的社会人员。

(二)2023年8月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相应学位,最高学历学制1年及以上,且取得相应学位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归国人员。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我院2025年度拟公开招聘43名编制内工作人员,具体职位和要求详见附件 “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需求表”。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技能条件,且热爱农业科研工作。

(四)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五)非北京户籍须符合本市引进审批条件。应届毕业生学习成绩优良,最高学历期间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应届毕业生需在2025年7月前毕业并取得我院岗位及要求表中所要求的学历和相应的学位;国(境)外高校非北京常住户口留学人员应符合《北京市促进留学人员来京创业和工作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指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以下(指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28周岁以下(指199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附表。

(七)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或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情形的,不得应聘。

(八)不得应聘符合回避关系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官网上发布招聘公告。如需咨询报名条件等事宜,请与我院所属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通过附件“北京市农林科学院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表”查询。

(二)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登录北京市农林科学院公开招聘系统()注册和激活后进行报名申请,投递简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与能力测评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此次招聘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求职简历。

报名时间:2025年2月15日起至2025年3月20日17:00

(三)资格初审

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3月25日,院所属招聘单位对应聘者在招聘系统提交的相关信息及附件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进入能力测评阶段,初审不合格,应聘终止。如应聘者所学专业或研究方向与所申报的岗位需求一致,但学历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及代码与所申报岗位要求的专业及代码不一致,请在申报材料里提交说明,由所属招聘单位学术委员会研究后,确定是否进入能力测评阶段。

(四)能力测评

能力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由院所属各招聘单位结合招聘岗位要求,采取笔试和面试(以下简称“初面”)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所有测试均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个测评环节。

1.初试

初试方案以及具体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我院招聘系统发布,请应聘者随时关注。

初试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初面成绩占50%。初试成绩将于全院初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我院公开招聘系统发布,应聘者可登录系统查看。

2.资格复审

按照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计划聘用人数与复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拟参加复试人选,并通知相关考生参加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则按实际入围人数参加资格复审和复试。资格复审由院所属各具体招聘单位完成,主要审核应聘者户籍、身份、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的学生证、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佐证等材料。

3.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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