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十一幼儿园(福田水围)职位招聘
深圳市第十一幼儿园(福田水围),创办于2025年,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水围社区水围二街65号,为水围社区配套幼儿园,隶属于福田区教育局管理,建筑面积约为3019.63平方米,核定办学规模为9个班。 幼儿园树立“自然教育”的核心理念,强调教育以遵循幼儿的身心发展规律为前提 ,顺应幼儿的天性 ,以游戏为基本活动 ,支持幼儿的主动学习 ,实施个性化教育 。在以“天性、生长 、包容”三个核心要素构成的自然教育理念引领下 ,幼儿园追求使每一名幼儿都能获得优质的发展。 PART.02 招聘岗位及条件










因新学期计划新开两个班级,为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开展我园拟公开招聘二类事业单位公办幼儿园教学人员6名,后勤人员1名,人员性质为非在编合同人员。 保教主任 1名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高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 (4)有5年以上的幼儿园工作经验(研究生可放宽至2年),熟悉幼儿园日常保教工作,具备制定保教计划、指导教师规范实施一日活动的能力,能科学评估并优化保教质量,善于沟通协调,具有较为全面的管理能力和教研能力突出者优先考虑,有较强的文字撰写、交流沟通及团队合作能力,熟悉使用Office办公软件,具备一定的文献检索能力;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考虑:具有市一级以上幼儿园3年及以上保教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具有省、市优质特色示范幼儿园保教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幼儿园名师、教科研骨干等相关荣誉称号,获得区级及以上幼儿园教学技能比赛奖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有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经验,撰写能力强或有特长者优先。 班主任 3名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高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 (4)有至少一学年的幼儿园教学经验;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考虑: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幼儿园名师、教科研骨干等相关荣誉称号,获得区级及以上幼儿园教学技能比赛奖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有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经验,撰写能力强或有特长者优先。 配班老师 1名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最高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3)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及健康证; (4)有至少一学年的幼儿园教学经验; (5)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优先考虑:获得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幼儿园名师、教科研骨干等相关荣誉称号,获得区级及以上幼儿园教学技能比赛奖项,具有先进教育理念,有主持或参与课题研究经验,撰写能力强或有特长者优先。 保育员 1名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3)具有保育证及健康证; (4)有至少一学年的幼儿园保育工作经验; 清洁工 1名 (1)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3)具有健康证; 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身体条件。 温馨提示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近两年内,在广东省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7.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及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因违法违纪行为被公办幼儿园辞退的;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PART.03 薪资待遇及招聘流程



薪资待遇 按公办幼儿园过渡期薪酬工资标准。 五险一金、节日福利。 享受带薪寒暑假。 协助解决深户、申请人才补贴。 可参与教科研项目及支持个人专业发展。 线上线下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招满为止。 2.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将以下报名材料扫描按顺序整理到一个文件夹,打包压缩后命名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fubinhuang777@163.com,邮件主题须与压缩包名称一致。 (1)福田区公办幼儿园应聘报名表(附件1);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及验证报告; (4)报考岗位要求的上岗资格证(如教师证、医师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保育员证、电工证、厨师证等); (5)聘书或任现职通知(或单位任职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合同或社保清单等有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6)荣誉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7)无犯罪记录证明; (8)承诺书(附件2)。 (识别二维码获取相关招聘附件) 3.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社会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报名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信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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