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晋安区优秀教育人才(榕博汇)专场招聘会公告

招聘会信息时间:2025-01-12 18:06:49阅读:4

3、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025年晋安区优秀教育人才(榕博汇)专场招聘会公告

4、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可拨打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91-83994197)说明情况并协商解决办法。经协商一致,可委托他人携带应聘人员手写签名的报名及资格审核委托书、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二)第二批次

第二批次招聘岗位为本公告附表所列岗位减去第一批次招聘对象使用的相应岗位,具体岗位信息将与第一批次拟聘用人选名单一并公布。若第一批次招聘已完成所有招聘计划,则不再开展第二批次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25年1月20日-1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福州市晋安第五中心小学(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长乐北路105号)

3、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提交的材料详见附件2。未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材料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4、因特殊原因无法进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的,可拨打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591-83994197)说明情况并协商解决办法。经批准,可委托他人携带应聘人员手写签名的报名及资格审核委托书、审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现场进行报名及资格审核。

五、招聘办法

(一)面谈考核招聘

1、考核范围:第一批次招聘对象

2、考核时间:2025年1月17日

2、考核地点:福州市横屿学校(地址: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安铺路66号)

温馨提示:请从学校南门进入。

4、考核方式:由区人社局、区教育局、用人单位直接面谈考核、双向选择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于2025年1月17日在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面试考核招聘

1、考核范围:第二批次招聘对象

2、面试人选确定

实际报名人数(指现场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比例应达到3:1及以上予以开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不开考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考人数。截止2025年1月23日12:00,若晋安区属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师(面向退役士兵)、高级教师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则未开考的岗位并入对应学科岗位,取消报考对象限制,面向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学历人员招聘。

3、考核方式:面试考核。具体事项如下:

(1)面试内容及面试教材确定。

面试内容包括编写教案(1小时)、片段教学(10分钟)、回答专家提问(5分钟)。技能学科(附表中带“★”的招聘岗位)需加试技能测试(5分钟)。面试教材为相应学段学科教材。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按其余五位评委所评分数平均分作为参考人员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招聘岗位不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即最终面试成绩;因招聘岗位报名人数较多需进行面试分组的,面试现场宣布的成绩还需采用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后得到最终面试成绩。

各分组考生分数修正方法如下:

本组修正系数 = 本岗位所有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本面试组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的平均分。

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 该考生面试现场宣布成绩×本组修正系数。

(3)聘用成绩采用面试成绩,面试合格成绩定为60分(若个别岗位进入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拟招聘人数,面试成绩须达70分以上)。未达合格成绩的不予聘用。按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确定拟聘用人选出现末位同分的,按面试成绩中的片段教学成绩(参照现场宣布的面试成绩计算方式)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若以上成绩也都相同,采用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4)选岗方式

拟聘用人员按照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

(5)面试人选名单、面试时间、地点等面试具体事项,面试成绩、排名等另行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发布。

六、体检

拟聘用人选须参加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统一体检,体检合格的方可聘用。体检按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颁布的《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规定执行。有关体检时间(拟安排在考核结果公布后2周内开展)、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外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以复检结果为准。凡无故缺席体检,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拟聘用人选因故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根据合格线以上的聘用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七、考察、公示

通过审档方式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晋安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专题”版块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服务期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聘用:(1)以虚报、隐瞒或伪造、涂改有关材料及其它非法手段取得考试资格的;(2)报到时未能按岗位报名条件提供相关证件或相关证件审核不合格的;(3)体检不合格的;(4)审档不合格的;(5)与原单位有签定聘用合同的人员未能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6)福建省外生源的教育部直属重点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未能按时与生源所在省份和接收省份(福建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办妥跨省任教就业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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